
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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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受理是检察办案的起始环节,也是保障案件质量的“第一道关口”。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职能部门作为案件受理的“前沿阵地”,依托“卓越检察工作室”“控告申诉+刑事执行+案件管理”三位一体工作体系,聚焦司法实践中的受理审查难点、堵点,以“三严”工作法,全面提升案件受理质效。2025年以来,该部门累计受理各类案件466件,确保每一起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。
一是严格标准,明确受理“硬标尺”。严格按照案件受理工作规定,明确清单式审查标准,聚焦四大核心审查要点:一是管辖权审查,精准界定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范围,杜绝越权办案;二是材料规范性审查,逐项核对案卷材料、法律文书是否齐备规范;三是涉案财物核对,确保移送款项、物品清单与入库清单完全一致,实现账账、账实、账案“三相符”;四是强制措施与犯罪嫌疑人到案情况审查,保障办案程序合法启动。同时,建立“受理前培训”机制,定期组织案管人员学习最新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,确保审查标准统一、适用准确。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,坚持“不迁就、不妥协”,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和期限,从源头上杜绝“带病案件”进入检察环节。
二是严抓流程,打通受理“快车道”。针对案件量大、类型杂、流转急的特点,优化受理流程,实现“一站式、高效率”服务。推行“窗口受理+线上审核”双轨模式,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,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核对纸质材料,同步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审核电子卷宗,做到“材料齐全即受理,受理完毕即分流”。建立特殊案件“绿色通道”,对未成年人犯罪、重大疑难复杂、群体性利益等案件,实行优先受理、优先审核、优先分流,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处理。同时,严格执行分案机制,坚持“随机分案为主、指定分案为辅”,分案过程全程留痕,杜绝人为干预。针对退查重报、补充侦查后移送等特殊情形,制定专门的流转流程,明确对接人员和办理时限,避免案件积压、流程卡顿,保障案件受理“零延误”。
三是严督实效,织密受理“监督网”。建立“内部自查+部门联动+定期反馈”的监督机制,确保受理审查工作不走过场。每日开展受理案件自查,指定专人对当日受理的案件进行抽查,重点核查审查意见是否准确、补正是否到位;及时与业务部门对接,收集业务部门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受理环节问题,及时调整审查重点;定期向移送单位反馈受理审查情况,针对共性问题提出改进建议,推动前端办案单位规范移送行为。此外,案管部门还将受理数据纳入业务数据分析范畴,定期分析受理案件数量、类型等指标,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,以精准监督提升案件受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。
下一步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职能部门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,不断完善案件受理工作机制,提升案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,以更高标准、更严要求守好案件“第一关”,为彭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管理保障。